青海:分级诊疗制度成效初显

被引:1
作者
机构
关键词
分级诊疗; 青海省; 参保患者; 首诊; 统筹地区; 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197.1 [医疗服务制度];
学科分类号
1004 ; 120402 ;
摘要
2013年10月1日,在青海省四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经过2014年一年的实施和不断完善,成效已逐步显现。青海省通过4项转诊机制,有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第一是分级诊疗程序。城乡居民参保患者需住(转)院的,在统筹地区内的转诊程序是:首诊应选择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如病情需要转院的,先转到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如需继续上转的患者,再转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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