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的物权效力

被引:5
作者
张艳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
商品房预售; 预告登记; 购房人保护;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商品房预售的特点决定了交易主体地位的不平衡,处于弱势一方的购房人的合法利益极易遭受不法侵害。为求切实保护购房人利益,规范双方主体的交易行为,有必要运用物权法原理,构建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赋予预告登记以权利保全效力、保全顺位效力、预警效力及破产保护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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