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抑或行政主导制——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体的特征

被引:5
作者
胡锦光 [1 ]
朱世海 [2 ]
机构
[1] 不详
[2]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3] 不详
[4]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5] 不详
关键词
香港; 政体; 三权分立; 行政主导;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4 [学习、研究]; D676.58 [香港特别行政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特区")政体特征,一直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即行政主导和三权分立。香港特区政体既属于三权分立体制的范畴,又具有行政主导的特点。三权分立、行政主导是从不同角度对香港特区政体特征的描述,两者不是同一层面的事物,也不是割裂的关系。全面概括香港特区政体的特征,应是三权分立基础上的行政主导制。
引用
收藏
页码:38 / 42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9 条
  • [1] 制衡与三权分立是否是同一项原则辨析
    张定河
    [J]. 世界历史, 2005, (05) : 113 - 120
  • [2] 香港行政主导体制的发展与变化[N]. 姚秀云.学习时报. 2007 (004)
  • [3] 香港立法机关研究[M]. 中央编译出版社 , 朱世海, 2007
  • [4] 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饶鑫贤等主编, 2000
  • [5] 辞海[M]. 上海辞书出版社 , 夏征农, 1999
  • [6] 邓小平文选[M]. 人民出版社 , 邓小平 著, 1993
  • [7] 联邦党人文集[M]. 商务印书馆 , (美)汉密尔顿(AlexanderHamilton)等著, 1980
  • [8] 论法的精神[M]. 商务印书馆 , (法)孟德斯鸠著, 1959
  • [9] 中国评论 .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