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数字经济反垄断监管的实践与启示

被引:25
作者
袁嘉 [1 ,2 ]
机构
[1] 四川大学法学院
[2] 四川大学创新与竞争法研究中心
关键词
数字经济; 反垄断; 弗莱堡学派; 数据; 平台;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49 [信息产业经济]; D951.6 []; DD912.29 [];
学科分类号
1201 ;
摘要
德国数字经济反垄断监管走在世界前列,例如率先发布系列研究报告、积极执法、全面修法。德国竞争政策制定深受弗莱堡学派影响,重视构建经济秩序,坚持有限国家干预原则,强调垄断者的特殊义务。德国数字经济反垄断监管的成功之处在于重塑了更注重消费者保护的监管体系,优化了禁止滥用市场力量制度,并有效规制了数据垄断行为;不足之处在于并未让德国本土的数字平台企业发展起来,无法保障数字主权。中国应吸取德国的经验和教训,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开展数字经济时代竞争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正确看待和处理数据问题,合理优化与平台相关的反垄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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