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俄民诉法典中的“不间断原则”及其借鉴价值

被引:1
作者
赵钢
杨剑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2] 武汉大学法学院 教授
[3] 硕士研究生湖北武汉
关键词
苏联法; 民事诉讼; 职能原则; 不间断原则;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2.05.023
中图分类号
D915.2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609 ;
摘要
在我国目前的民商事审判实践中 ,不少案件常常需要经过数次开庭方可审结 ,而每次庭审之间又往往间隔过长 ,由此造成了“审限内的诉讼迟延”并引发多种弊害。究其原因 ,乃是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未作开庭审理应连续进行之规定 ,法官在决定开庭期日及审理次数上的主观随意性过大。对此 ,有必要引入苏俄民诉法典中的不间断审理原则以作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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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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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维埃民事诉讼[M] [苏]多勃洛沃里斯基 主编;李衍 译 法律出版社 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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