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立法完善

被引:4
作者
李希慧
董文辉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关键词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立法; 完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刑法第347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毒品犯罪。然而就立法而言,本罪并非完美无缺。本罪在罪名、立法模式以及刑罚等方面存在缺陷,需要对其进行完善,建立较为合理的犯罪体系,以利更公正、准确的打击此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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