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与组所有权: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产权基础

被引:14
作者
付振奇
机构
[1]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关键词
土地所有权; 村民自治; 实现形式;
D O I
10.13658/j.cnki.sar.2016.02.010
中图分类号
D422.6 [农民工作];
学科分类号
0302 ;
摘要
所有权情况与村民自治的有效性密切相关。在我国,村所有权和组所有权是当前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两种类型,村与组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因产权规模的不同,导致利益相关和利益实现的差异,进而影响着村民自治的效果。为此,本文基于"产权-利益-自治"的分析框架,对当前村组所有权与村民自治实现的三种组合形式进行了类型学的分析,从中发现,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所有权制度安排和自治架构安排具有规模适度、利益相关性强、利益实现难度小的特点,更有利于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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