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二元规范结构的协调与发展趋势——完善金融法体系的一个视点

被引:39
作者
王保树 [1 ,2 ]
机构
[1]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
[2]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金融法; 二元结构; 功能性协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28 [金融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完善金融法体系不可不注意金融法是性质不同法律规范构成的二元结构。对金融法不同规范的调整需求首先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金融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关系,但就金融法而言,还必须特别关注金融法规制对象和所规范的金融服务的二重性,即金融业者是具有公共性的商人,金融服务具有公共政策性。金融法二元结构还将继续下去,其中的任何一种规范都不会被"化"掉,且功能性协调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引用
收藏
页码:174 / 180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8 条
  • [1] 现阶段我国金融服务业的结构、效率及公共政策
    姚战琪
    [J]. 国际贸易, 2006, (03) : 51 - 56
  • [2] 法理学[M].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张文显主编, 2003
  • [3] 商法的改革与变动的经济法[M]. 法律出版社 , 王保树著, 2003
  • [4] 控股公司与金融控股公司法[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王文宇, 2003
  • [5] 走入新世纪的私法自治[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苏永钦著, 2002
  • [6] 公司法修改纵横谈[M]. 法律出版社 , 郭锋, 2000
  • [7] 邓小平文选[M]. 人民出版社 , 邓小平 著, 1993
  • [8] 公司法论 .2 梁宇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