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分税制分税办法中值得探讨的几个问题

被引:2
作者
朱青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
关键词
分税制改革; 纳税人; 税种; 税源; 扣缴义务人; 代扣义务人; 课征; 商品税; 税基;
D O I
10.19477/j.cnki.11-1077/f.2002.03.009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正> 税种划分是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一个核心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各级政府的财政利益,同时也关系到分税制财政体制能否有效运行。我国1994年对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体制实行分税制改革,确定了一套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税种划分各级财政收入的办法。经过7年来的实践检验,现在看来其中一些税种的划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为了完善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国家今后还应对这些税种的划分办法进行适当的调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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