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理论结构上不同于 Akerlof 的"柠檬市场"理论。我们在理论上与经验上的贡献在于三点:第一,只要产品质量与价格的决定不限于它们之间的相互决定过程,只要价格还取决于产品质量以外的产量、市场与非市场因素,那么,高价(高利)会诱发假冒伪劣的行为;第二,假冒伪劣率对市场需求(进而对企业收入与行业收入)所产生的负面作用,在中国是存在的,但是,这种作用被高价、高利对假冒伪劣的正向推波助澜作用占优了;第三,本文的统计结果也证实了,垄断程度与生产集中度的提高,有利于降低假冒伪劣率,中国的问题不在于这种与质量、信誉相联系的有效率的垄断,而在于那种人为的、无效率的行政垄断所导致的不合理的高价、高利机会,这才导致低劣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