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兴起的乡村建设运动是一场社会改良运动,即在维护现存社会制度和秩序的前提下,采用和平的方法,通过兴办教育、改良农业、流通金融、提倡合作、公共卫生和移风易俗等措施,以复兴日趋衰落的农村经济,实现所谓“民族再造”或“民族自救”。这种改良性质并不意味着乡村建设运动就无意义可言,首先,乡村建设运动的兴办教育、改良农业、流通金融、提倡合作、公共卫生和移风易俗等内容,对于解决农民尤其是自耕农的生产生活困难、推动社会进步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其次,一些实验区在兴办教育、改良农业、流通金融、提倡合作、公共卫生和移风易俗的过程中所创造出的一些经验和方法,对于今天相关的农村工作有其借鉴的意义;第三、当时有成百上千的知识分子抛弃城市的优厚待遇和舒适的生活环境,“深入民间”,把他们所学到的知识文化和科学技术传授给农民,帮助他们扫除文盲和脱贫致富。对此,应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