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司法判决对民意应该持有的态度

被引:3
作者
陈光 [1 ]
机构
[1]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 山东·威海264209
关键词
民意; 司法判决; 态度; 和谐;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民意的影响是不能忽视的。法官不能完全拒绝民意,由法官直接面对民意,根据案情及相关规则协调好判决与民意的关系,这对于增强判决的社会公信力和促进社会和谐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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