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研究——以《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中心

被引:11
作者
葛先园 [1 ]
杨海坤 [2 ]
机构
[1]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2]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规划; 公众参与; 城乡规划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行政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尚未制定《行政程序法》,不过《城乡规划法》中较多规定了行政规划公众参与制度。以《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中心进行分析,可以得出我国公众参与行政规划的形式多样、程序粗简、实效有限、行政规划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范围狭窄等结论。据此并参酌域外经验,我国行政规划公众参与制度需作相应的发展完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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