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村基本的经济制度,是乡村治理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在历史上,每一次土地分配及产权归属的重大变化,最终都引致农村社会结构及组织管理制度的变迁。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改革赢得农民的认同,重建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随着农村合作化和集体化的发展,建立了高度集权的人民公社体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摧毁了人民公社体制的经济基础,村民自治成为基层治理的基本制度。但是,土地流转和人口流动的加剧使农村社会日益开放多元,迫切需要建立新型的乡村治理机制,推动村民自治逐步向新型农村社区自治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