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基准法的目标选择

被引:40
作者
董保华
机构
[1] 华东政法学院
关键词
劳动基准法; 低标准; 广覆盖; 严执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5 [劳动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我国劳动基准法应当实行“低标准、广覆盖、严执法”。三者既是独立的公共政策目标,相互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关联。“低标准”是一种法律强制性劳动基准,既是“广覆盖”也是“严执法”的前提。没有前提固然不会有结果,但前提也不会自动生成结果。我国需要建立起一套以保护弱者利益为目标的控权机制,以促使政府以公权力的方式,保障劳动者的生存底线。这条生存底线也应成为国家公权力的控制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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