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管理的法律实证

被引:3
作者
李晟
机构
[1] 南开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政法; 空缺; 实证研究; 社科法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05 [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正>一、法律实证研究的现状法学界整体上对法律实证研究及更大范围的社科法学仍然保持着一种"敬而远之"的礼貌的冷淡,只讨论其方法论上的新颖,或者借用其中的某些概念进行包装,而并不太关注所分析的具体问题展示出来的理论意义。当然,这对于法律实证研究而言也未必就是坏事,毕竟真正有价值的研究并不是靠支持者的多少来体现的。而且,从性质上来说,法律实证研究或社科法学也不像诠释法学那样,能够作为"常规科学"对法律人的职业训练发挥基础性作用。因此,只要中国的政法实践对法律人所提出的需求更多还是同诠释法学相关,社科法学就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少数学者的"自娱自乐"与"孤芳自赏"。但这并不会阻碍其中涌现出出色的研究,因为追求新鲜问题与答案的愉悦才是这类研究的最主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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