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决策主体比较研究

被引:14
作者
于兆波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关键词
立法主体; 决策主体; 影响主体;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2.04.014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在立法过程中 ,存在立法决策主体与立法影响主体的区别。一般来说 ,前者拥有自主性决策权 ,而后者拥有围绕立法决策权的充分的、竞争性的影响权。通过对当代世界两种主要的政治体制 (内阁制和总统制 )的立法进行比较研究 ,可以发现立法决策具有法定场合性、竞争性和程序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对理顺我国立法决策主体与影响主体之间的关系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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