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协同创新:德国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12
作者
朱佳妮
朱军文
刘念才
机构
[1] 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
关键词
德国; 高校; 协同创新;
D O I
10.13397/j.cnki.fef.2013.05.015
中图分类号
G649.516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高校、校外科研机构和企业是德国创新体系中的三大主体,三者的创新能力在国际上均获得广泛认可。德国通过给予大学唯一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实施"卓越计划"并建立"研究型校园",不断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三个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德国的经验对我国有以下启示:改革学位授予政策;成立高校与独立研究机构合作的实体研究机构;出台推进高校与独立研究机构长期稳定合作的专项支持经费;以高校为主体开展校企合作,因地制宜地开展产学研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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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德国“卓越计划”与“精英大学”初探 [J].
朱佳妮 .
世界教育信息, 2007, (05) :25-2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