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理论基础和责任边界

被引:42
作者
李彦龙 [1 ,2 ]
机构
[1]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
[2]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责任边界; “责任铁律”; 企业公民;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70 [企业经济理论和方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必须做到三个紧密结合:一是企业社会责任必须与中国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征紧密结合;二是企业社会责任必须与中国经济体制环境紧密结合;三是企业社会责任必须与企业性质及其发展阶段紧密结合。界定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必须立足于"责任铁律",体现三个有机统一:一是必须坚持权利与义务(责任)的有机统一;二是效益与公益的有机统一;三是利己与利他的有机统一。利益相关者理论为企业社会责任"指明方向",但利益相关者理论不足以在理论上支撑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公民"理论可以在理论上支撑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石,原因一是"企业公民"是一种人性假设,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二是"企业公民"假设本身具有"经济性"、"社会性"和"道德性"等特性,兼备了"经济人"、"社会人"和"道德人"的部分特性;三是"企业公民"假设本身有体现了层次性,即"企业公民"首先是"经济人",然后是"社会人",最后才是"道德人","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首先是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然后才依次是社会公益、道德责任、慈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有边界的,作为特定时期社会(含国际社会)对企业应该肩负义务或承担责任的特定期望,以及企业在自愿基础上给予这一特定社会期望的回应,企业社会责任不能无限扩大,正确处理企业、社会和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始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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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 [1] 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研究[M].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 刘长喜,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