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罪中几种特殊行为方式的司法认定

被引:3
作者
韩玲
机构
[1] 吉林大学法学院 长春
关键词
保险诈骗罪; 故意扩大保险事故; 事后投保; 人身保险诈骗;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05.04.019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保险诈骗罪的一些特殊行为方式,应严格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来进行归类定性。故意扩大保险事故应归于第二种法定行为方式———“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对于事后投保的行为,应一律作为“虚构保险标的”来处理。对于被保险人自杀、自残以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应根据实践当中出现的若干种情况,分别加以分析认定,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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