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马克思地租理论的我国农民收益分配问题研究

被引:10
作者
焉香玲
机构
[1]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
马克思; 地租理论; 级差地租; 农民收益;
D O I
10.16528/j.cnki.22-1054/f.2010.07.018
中图分类号
F301.4 [地租];
学科分类号
082802 ; 1204 ; 120405 ;
摘要
马克思认为,土地所有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分离是地租产生的前提,地租是农业超额利润的转化形式,地租分为绝对地租、级差地租,级差地租又分为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本文用马克思的观点解读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地租及各种地租存在的原因、条件都成立,农村集体组织可以拿到绝对地租及级差地租I,农民应该拿到级差地租II,但在农地流转、征地补偿中,级差地租没有得到充分的肯定。"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利益的实现问题,所以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解读我国农民收益的分配问题,对农民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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