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构建与对北京的建议

被引:21
作者
邢会强
机构
[1]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金融消费者; 纠纷解决; 非诉讼纠纷处理机制; 金融督察服务;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11.02.019
中图分类号
D922.28 [金融法]; D92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对金融消费纠纷,很多金融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构建了或正在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在这一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的体系层次中,金融企业的内部投诉机制是第一途径;其次是社会各方的纠纷解决机制,包括金融服务督察、调解和仲裁等;再次是金融监管当局的行政处理,它仅起辅助和监督的作用;最后才是法院的诉讼。为构建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我国需要在非诉讼纠纷处理机制方面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北京可以在一些方面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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