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惊吓损害的民事责任

被引:11
作者
邵世星
机构
[1] 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
关键词
惊吓损害; 直接损害; 民事责任;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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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惊吓损害区分为行为对象的惊吓损害和第三人的惊吓损害两种情况。在比较法上,对惊吓损害尤其是第三人的惊吓损害,一般都看作一种独立的侵权行为类型,运用一定的规则给予赔偿。对第三人的惊吓损害,其在性质上应被看作直接损害,而不是间接损害。侵权人应对第三人的惊吓损害承担以精神损害赔偿为主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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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损害赔偿法原理.[M].曾世雄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