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户参与灌溉管理的产权制度保障

被引:55
作者
穆贤清
黄祖辉
陈崇德
张小蒂
机构
[1]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2] 湖北漳河工程管理局
[3]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杭州
[4] 湖北 荆门
关键词
用水者协会; 灌溉管理职权转移; 财产权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3.213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灌区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管理模式能够提升农民管理灌溉系统的集体行动空间,从而有效解决灌区水资源利用所出现的恶性循环,但由于权利转移的不充分,当前我国灌区农民用水者协会的进一步发展面临着众多的制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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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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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的缔约分析[M] (美)加里·D.利贝卡普(GaryD.Libecap)著;陈宇东等译;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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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M] (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Ostrom)著;余逊达;陈旭东译; 上海三联书店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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