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三老:“非吏而得与吏比”的地方社会领袖

被引:40
作者
牟发松
机构
[1]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
关键词
汉代; 三老; 吏比; 地方社会领袖;
D O I
10.16346/j.cnki.37-1101/c.2006.06.011
中图分类号
K234 [汉(公元前206~公元220年)];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奠基于汉高祖的汉代乡县三老制度,确立了三老“非吏而得与吏比”的双重身份和国家认定的地方社会领袖地位。这一特殊的身份、地位,使三老在地方社会与国家政权之间,具有独特的媒介、缓冲和沟通功能,并享有很高的声望。三老制是汉代地方统治体制设计中的高明所在。两汉长治久安,号称盛世,与这类政治设计不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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