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研究

被引:12
作者
张式军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可再生能源; 总量目标; 配额制;
D O I
10.16493/j.cnki.42-1627/c.2007.02.005
中图分类号
D922.67 [能源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为完成我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的总量目标,实施配额制是未来必然的选择。文章对国外发达国家实施的配额制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我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设计路径。关于总体目标的设计,可以在总体发展目标的基础上,依据可再生能源的种类,按区域制定分目标;关于义务主体的设计,不应仅限于电网公司,而应由所有责任主体公平承担配额任务;同时要抓紧推进配额制实施试点的设置,确定配额达标的标准和对未达标者的惩罚措施,设计配套的绿色能源证书制度和绿色能源证书交易系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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