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自由和人格权的冲突与调和——从基本权利限制理论角度观察

被引:14
作者
熊静波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表达自由; 人格权; 冲突; 调和;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07.01.005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在基本权利体系中,人格权是一种旨在保护个人自由的基本权利,表达自由则是一种旨在促进公共参与以及促进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的基本权利。在特定情形下,表达自由与人格权所包涵的两种价值追求呈现出一种相互竞争的态势,人格权的实现会对表意人构成限制,而表达自由如果与基本权利之外所谓“公共福祉”之类的法律理由相结合,便会对人格权构成限制。作为当事人的冲突双方尽可通过论证的方式,来为规范性或者评价性陈述提供合理基础,支持自己的权利主张。裁判者则不能任意地限制一项权利,无论如何,冲突需要被衡量。
引用
收藏
页码:47 / 55
页数:9
相关论文
共 11 条
[1]  
论权利冲突.[D].葛明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2, 01
[2]  
宪法学.[M].任喜容;彭贵才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  
法与实践理性.[M].颜厥安; 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4]  
法律史解释.[M].(美)罗斯科·庞德著;邓正来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5]  
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M].陈新民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
[6]  
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M].林来梵著;.法律出版社.2001,
[7]  
宪法学.[M].魏定仁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8]  
中国人权百科全书.[M].王家福;刘海年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
[9]   权利冲突的几个理论问题 [J].
刘作翔 .
中国法学, 2002, (02) :56-71
[10]   《秋菊打官司》案、邱氏鼠药案和言论自由 [J].
苏力 .
法学研究, 1996, (03) :6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