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代为清偿研究——兼论预备债务抵销抗辩

被引:11
作者
施建辉
机构
[1] 东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第三人代为清偿; 法定抵销; 预备债务抵销抗辩;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07.06.008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因我国法律并无第三人代为清偿的规定,这直接导致了司法实践的无序。第三人代为清偿后对债务人取得求偿权,该项权利可作为抵销的主动债权。惟债务人对第三人代为清偿后抵销设定条件是否有效,此涉及抵销上的条件效力。推究当事人之真意,对该条件认定非为抵销所附条件,而系所谓预备债务抵销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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