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以来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首要目标。1994年11月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 10 0家具有代表性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 ,简称“百户企业试点”。试点的目的是探索在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 ,如何将传统的国有企业转变成高效益、具有竞争性的现代公司。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检验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改制的国有企业在采取明晰产权、债务重组、建立现代公司治理机制等一些改制措施后 ,企业的经营效益是否得到了一定的改善。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除负债率外 ,企业改制后的利润率 (销售利润率 )、运行效率、职工人数和销售收入都没有发生显著变化。这些结果说明仅仅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制并不足以提高企业的效益 ,只有建立真正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才能真正改变国有企业低效亏损的状况 ,增加国有企业的竞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