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制度与城市分工

被引:36
作者
赵燕菁 [1 ,2 ]
刘昭吟 [3 ,4 ]
庄淑亭 [5 ]
机构
[1] 英国卡迪夫大学都市与区域规划系
[2] 厦门市规划局
[3] 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所
[4] 华汇环境规划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5]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关键词
税收; 城市竞争; 城市分工;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F279.2 [中国];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从地方政府行为角度分析了中国城市分工难以形成的原因。指出,城市产业结构趋同是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的结果,而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是地方税制限制和驱动的结果。地方税收主要划归中央以及缺乏财产税的现行税制,使得地方政府依赖土地高收益补贴工业地价、基础设施、税收优惠,以定价优势在城市竞争中胜出,而反馈为常规性工商税收。这便形成了中国城市化的两个突出现象:①经营性用地高出让地价和工业用地低协议地价间的反向定价;②城市产业结构趋同而非分工。一次性收入和常规性收入是地方财政制度的一体两面,任何抽离此制度二元性的政策建议都是不妥当的,只有回到税收制度去校正其缺失,建立地方政府财税的合理投入产出模式,才能促使地方政府调整其经济行为,城市分工才有可能建立。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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