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告人权利的宪法救济

被引:4
作者
陈瑞华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刑事被告人; 证据使用禁止; 法院; 司法机关; 宪法救济;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103 ;
摘要
<正> 一般认为,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权利为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最终的法律基础。但是,宪法 所确立的公民权利最容易在刑事诉讼中受到侵害,如何在刑事诉讼中加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并在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机制,这被视为当代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课题。《刑事诉讼法》与《宪法》具有如此紧密的联系,以至于被一些学者形象地称为“国家基本法之测震器”、“应用之宪法”、“宪法之施行法”甚至“法治国的大宪章”。 有鉴于此,刑事被告人的一系列权利只有被确立在宪法之中,从而上升到宪法性权利的高度,这些权利才会具备坚实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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