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思路

被引:3
作者
刘平
机构
关键词
医疗责任保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务人员; 医疗责任险; 医务工作者; 医疗事故责任; 保险费; 保费;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42.6 [各种类型保险];
学科分类号
120404 ; 020204 ;
摘要
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方式较为单一,只指明了医疗机构对受害者实行一次性清算经济赔偿,这种完全由医疗机构进行偿付的机制往往会因为其风险准备金不足、抗风险能力弱而缺乏可行性,同时不利于病人经济赔偿的实现,对他们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中国现实的紧迫要求。本文分别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以及国外医疗责任保险的相关情况四个角度说明了我国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并针对建立责任保险必须涉及到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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