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双重权利的残缺与互动——国企改革中劳动者权利之构造与实现

被引:11
作者
刘大洪
张剑辉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湖北武汉
关键词
劳动者; 企业; 人力资源产权; 组织成员权;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3.02.012
中图分类号
D922.29 [经济法]; D922.5 [劳动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030105 ;
摘要
劳动者在企业中享有财产和人身双重权利 ,即人力资源产权和组织成员权。在我国国企改革中 ,劳动者的这两种权利残缺不全、搭配不当。改革的方向应是明确肯定劳动者的人力资源产权 ,充分重视劳动者的组织成员权 ,双重权利相辅相成 ,共同促进我国国企改革历史使命的完成。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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