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监督权体系及其价值实现

被引:18
作者
王月明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
关键词
公民监督权; 权利体系; 宪政价值; 权利群; 基本权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公民监督权是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的一项独特的基本权利,也是一个综合而复杂的权利体系。公民监督权的各项权利的同质性决定了其作为同一类基本权利而存在,异质性则蕴含着公民监督权体系的复杂性。作为权利体系独立存在于我国《宪法》中的公民监督权具有重要的宪政价值和现实意义。合理建构这一体系是实现其宪政价值的必要条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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