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要有新举措

被引:2
作者
孙佑海 [1 ,2 ]
机构
[1] 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
[2] 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案件; 原告主体; 人民检察院; 诉讼费用; 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 试行规定; 环保部门;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D O I
10.14026/j.cnki.0253-9705.2010.17.012
中图分类号
D925 [诉讼法]; D922.68 [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支持环保部门有权代表国家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标志着环保部门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地位的确立。本刊特别约请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孙佑海从环境公益诉讼的角度对此作出解读,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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