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中国能源平衡表的建议

被引:8
作者
陈善同
刘学义
机构
[1] 能源研究所
[2] 能源研究所 北京
[3] 北京
关键词
能源; 能源平衡表; 与国际接轨; 改进建议改进中国能源平衡表的建议;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426.2 [];
学科分类号
020205 ; 0202 ;
摘要
中国能源平衡表尚不完善,国际能源组织已有成熟方法与约定,建议与国际接轨,并主要从“四破三扩二改一增加”进行改进。“四破”:破“工厂法”,企业填报能源终端消费数据时,要按能源平衡表部门细分进行填表。破“原煤法”,煤炭平衡数据改用经洗选除掉杂质后的商品煤。破“标准煤法”,改tce为toc表示。破“火电煤耗法”,电力的二次能源和一次能源投入,按物理含能量计算其当量;“三扩”:扩细“其他石油制品”、“其他焦化产品”、“其他煤气”、“其他能源”四个产品。扩分“交通运输”、“用作原材料”两个项目。扩大和完善“分析指标”;“两改”:电的一次能源形式改用投入产出法。能源生产和转换部门的生产过程消费不计入终端能源消费;“一增加”即增加“非常规能源”指标。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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