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代孕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49
作者
张学军
机构
关键词
局部代孕,婚生子女,法律父母亲;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9 [婚姻法];
学科分类号
030209 [中国政治];
摘要
局部代孕是指妻因无法排卵且子宫有障碍无法怀孕,经其夫同意将夫之精子以人工注入他女体内,与他女之卵结合并由他女怀胎、分娩,分娩后夫妻双方为子女之父母。局部代孕因其有利于消除不育者的痛苦,不会损害代母、代孕子女的身心健康利益,应得到法律认许。法律应对局部代孕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局部代孕效力等作出规定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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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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