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统一立法模式

被引:22
作者
齐爱民
机构
[1] 重庆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个人信息; 立法模式; 统一立法模式;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8 [民事其他法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个人信息是指一切可以识别本人的信息的总和,这些信息包括了一个人的生理的、心理的、智力的、个体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家庭的等等方面。个人信息保护的统一立法模式,分为德国模式和日本模式两种范例。无论是哪种范例,都会存在一定的弊端。统一立法模式是中国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必然选择。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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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2003, (02) :14-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