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唯一国家所有权”理论的悖谬及改革切入点分析

被引:61
作者
孙宪忠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国家所有; 全民所有; 统一唯一国家所有权; 公法法人所有权; 民法科学;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13.03.015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D922.291.91 [企业法、公司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统一唯一国家所有权"理论存在严重问题:其理论上悖谬困窘,无法自圆其说,实践中导致国有资产保护极度乏力。从概念和逻辑上来说,无论是在国际法还是在内国法上,"国家"与"全民"均不能等同,因而,国家所有权与全民所有权不可能同义,抽象的"国家"无法成为民法上具体"物"的所有权主体。基于实践视角观察,在所谓的"统一唯一国家所有权"内还存在诸多利益冲突,如分税制体现出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划分、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纠葛,以及"央企"与地方国企的利益争夺等,这表明"统一唯一的国家所有权"事实上并不存在。自民法理论而言,现行国家所有权制度严重违背民法科学原理,其主体、客体、权利、义务及责任等民事法律关系五个基本要素均不明确和确定。因此,应尽速废止"童话式的统一唯一国家所有权"理论,代之以符合民法科学原理的公法法人所有权理论。
引用
收藏
页码:56 / 65
页数:10
相关论文
共 14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