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关于社员权相关规定的缺失及其完善

被引:5
作者
曾文革 [1 ,2 ]
王热 [3 ,1 ]
机构
[1] 重庆大学法学院
[2] 武汉大学
[3]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关键词
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 社员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4 [农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之社员权,即为社员基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资格,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的总称。社员权是社员基于其社员资格而享有的权利,是社员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社员之社员权的内容、社员权的取得与丧失、社员权的行使与救济等方面均存在缺失,需要在未来修订该法时予以补充或修正。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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