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行政垄断地位或政府权力资源的企业,是实现行政垄断市场效应的载体。为获取政府权力资源,国有企业、跨国公司、民营企业会与地方政府展开博弈,使政府权力资源向非国有企业渗透,出现行政垄断载体泛化趋势。由此,一些非国有企业也成为行政垄断载体,并依靠政府权力资源获取市场竞争优势。这不但扩大了竞争机会不均等的范围,而且也使一些行政垄断与经济性垄断等交织在一起,增加了行政垄断的隐蔽性,导致反行政垄断甚至反经济性垄断的难度加大。因此,应有效控制政府权力资源向更大范围的进一步蔓延,且在实施反行政垄断时,要从行政垄断载体而不是行政垄断企业的角度来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