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形成条件及表现形式

被引:35
作者
陈永正
贾星客
李极光
机构
[1]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2] 云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3] 四川省旅游局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跨国公司; 生产守则; 公司社会责任运动; 消费者运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70 [企业经济理论和方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企业社会责任不是抽象的道德和义务,而是社会环境和企业互动关系客观变化的历史趋势。以往被看作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现在何以自动地通过“生产守则”等形式“承担起”社会责任,其原因应该从企业利益实现机制的客观变化等因素中寻找。本文在此方法基础上定义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充分发育的市民社会、充分发展的垄断以及共有制的普及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形成条件,三者关系的不同格局产生企业社会责任的三种表现形式;企业社会责任是历史性的存在,在其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将扬弃其自身。这时,企业的边界与社会大众的边界重合或融合,作为外部压力的企业社会责任最终成为企业自身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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