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判文书繁简分流问题研究

被引:9
作者
王新清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关键词
裁判文书; 繁简分流; 要式裁判文书; 简式裁判文书;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2017.05.012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实现裁判文书繁简分流是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一项改革任务。刑事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的根本原因,是目前我国刑事裁判文书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多元化审判程序不匹配,需要说理的没有充分深入说理,不需要深入说理的也得"八股文式"地列举"裁判理由",导致"繁者不繁、简者不简",不利于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控辩双方在审判中的对抗程度"是审判程序、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的决定因素,审判程序类型是决定刑事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的直接标准。要式裁判文书适用于"对抗式审判程序",应当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而且必须进行充分深入的释法说理。"简式裁判文书"适用于"合意式审判程序",其释法说理以简单的形式进行,一般不需要长篇大论式地阐述裁判理由,只要把有关事项,特别是对"认罪认罚""控辩协议"等事情进行真实的记载,就是在为裁判主文阐述理由。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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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44 / 153+179 +179-180
页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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