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集体的本质就是集体村社

被引:1
作者
仝志辉 [1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发展教研室
[2] 中国人民大学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关键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1.32 [集体所有制];
学科分类号
120302 [林业经济管理];
摘要
<正>今天讲的新型集体,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人民公社时的集体有很强的继承性,现在要发展新型集体,离不开对农村集体全新的制度设计的本质的理解。我认为,农村新型集体的本质,实际上是集体村社。“旧集体”与新集体的传承我们很容易把人民公社理解为“旧集体”,现在要搞的新型集体经济就是新集体。所谓“旧集体”,它的意义是确立集体土地所有制和集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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