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心病心绞痛疗效评定标准(1979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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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关键词
疗效评定标准; 二级梯; 双倍; 治疗后; 劳力; 心电图; 电诊断图; 冠心病心绞痛; 硝酸甘油;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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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心绞痛症状疗效评定标准1.显效:劳力型心绞痛治疗后心绞痛症状分级降低两级。原为Ⅰ、Ⅱ级者心绞痛基本消失(即在较重的超过日常活动的体力活动也基本不出现心绞痛)。不用硝酸甘油。非劳力型心绞痛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心绞痛发作每周不多于二次,基本不用硝酸甘油。2.改善:劳力型心绞痛治疗后心绞痛症状降低Ⅰ级,硝酸甘油减用一半以上。原为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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