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老年监护 期待监护制度再进一步
被引:2
作者
:
徐敏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北京市公证处
徐敏
机构
:
[1]
北京市公证处
来源
:
中国公证
|
2007年
/ 08期
关键词
:
监护制度;
老年人;
公证处;
公证事项;
事务;
公证业务;
任意监护;
法定监护;
被监护人;
老年;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5 ;
摘要
:
<正>前几日一位老人打来电话,在细数子女种种不孝行径后,咨询办理监护人公证、找个监护人帮助自己照料生活、管理财产的事宜。我接到电话后,不禁一愣。在现阶段我国还没有专门的老年人监护制度,公证处的业务范围里也没有这种公证事项。我只能告诉老人,她可以通过
引用
收藏
页码:29 / 29
页数:1
相关论文
未找到相关数据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