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政约谈机制分析:以安阳市为例

被引:18
作者
葛察忠 [1 ]
翁智雄 [1 ,2 ]
李红祥 [1 ]
郝春旭 [1 ]
机构
[1]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关键词
环保; 环保督政约谈; 安阳市;
D O I
10.16868/j.cnki.1674-6252.2015.04.011
中图分类号
X321 [区域环境规划与管理];
学科分类号
083305 ; 1204 ;
摘要
环保督政约谈制度是环保新常态下的一项制度尝试。本文以安阳市作为案例点,从约谈的法律依据、整改措施等方面对环保督政约谈制度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环保督政约谈制度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在国外和国内许多行业也有类似的实践,实施该制度以来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部分措施行政色彩较重、长效机制缺乏、环境问题责任界定不清等问题。文章提出了要明确政府部门职责,提高环保执法能力并建立"尽责免责"机制,要创新约谈模式,试行"党政同责"和"部门问责",强化整改措施落实,加大信息公开并加强监督和跟踪评估,逐步建立环保"阳光"约谈的长效机制等建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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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56 / 60+55 +55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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