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原则在《反分裂国家法》中的适用

被引:5
作者
葛勇平
机构
[1] 哈尔滨工业大学
关键词
主权; 分离与民族自决权; 禁止使用武力原则;
D O I
10.16822/j.cnki.hitskb.2006.02.013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2005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反分裂国家法》,涉及国际法上的民族自决原则和禁止使用武力原则。原则上说,民族自决原则仅适用于殖民地或在外国统治下的领土范围,而不适用于国家内部的分离情形;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适用范围是有一定限制的,其中一个关键限制条件是主权国家实体之间的“国际关系”。在台海问题中,理清相关问题,对正确处理两岸关系、发挥《反分裂国家法》应有的作用和制约力具有重要意义。
引用
收藏
页码:59 / 63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4 条
[2]  
为权利而斗争.[M].(德)鲁道夫·冯·耶林著;胡宝海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3]  
国际法专论.[M].余民才 主编.中信出版社.2003,
[4]  
国际法.[M].邵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