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斥期间不等于不变期间

被引:3
作者
孙瑞玺
机构
[1] 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 《合同法》; 当事人; 事由; 预定期间; 合同撤销权; 民法总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案情] 2006年7月17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第1条约定,甲公司购买乙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业楼房一栋;第3条第五款约定,该商业楼房建筑面积共2475.39平方米;第4条第一款第四项约定,乙公司与甲公司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按整栋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实测面积变化不影响总价款;第5条第四款第一项约定,该商品房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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