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立法:保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金融立法的回顾与展望

被引:3
作者
徐孟洲 [1 ,2 ,3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
[2]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
[3] 中国法学会商业法研究会
关键词
改革开放; 金融立法; 新时代; 设想;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8 [金融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金融法是通过金融立法表现出来的。金融立法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金融机构组织法、金融监管法、金融调控法和互联网金融法。改革开放以来的四十年,中国金融立法经历了起步、快速发展、调整与平稳发展和高质量精细化发展四个阶段,把金融立法置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全过程,国家运用金融法律、法规引导、促进、巩固和保障金融改革的不断发展并取得了巨大成就。坚持金融立法为经济与金融改革服务、为金融业对外开放服务、为完善宏观调控服务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金融立法的经验和主要特点。新时代的金融立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原则,有力促进金融改革开放,保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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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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